-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办发[2007]2号
- 【发布日期】2007-01-10
- 【生效日期】2007-0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市“两会”期间信访安全等工作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市“两会”期间信访安全等工作的通知
(哈办发[2007]2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定于1月中下旬召开,省、市人代会、政协会(以下简称“两会”)将分别于2月上旬和1月下旬召开。为切实做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市“两会”期间信访、安全等工作,确保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确保无重大信访事件发生。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专门研究、专门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会议期间无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滞留访。
要从即日起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的全面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层层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重点事项和重点上访人员要死看死守、稳控到位,严防上访人员冲击会场。
一旦发生群众到省上市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有关地区的党政负责人以及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置;必要时党政主要领导要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对借上访之机,采取违法违规手段煽动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理,避免因处置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而造成不良影响。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影响会议顺利进行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密防范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特别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整顿关闭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制定计划,加快整改;对极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要坚决关停。
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要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不能使用强制警械,防止激化矛盾。要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挑拨是非,制造事端;对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等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依法处理。
三、加强领导,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稳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加大信访、安全、稳定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必须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带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沉着应对、妥善协调处理。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信访问题和重要信息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参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市“两会”的领导及与会人员要切实安排好本职工作,保证集中精力,自始至终参加会议。会议期间,要严格控制外出请假,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程序,分别报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审批同意。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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