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党[2007]7号
- 【发布日期】2007-01-17
- 【生效日期】2007-0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及优秀个人的决定
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及优秀个人的决定
(建党[2007]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国建设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派驻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和执纪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促进建设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推动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中共建设部党组决定:授予北京市宣武区建委等74个单位“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丽明等93名同志“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监察处等73个单位“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池坤丽等93名同志“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孙长宏等94名“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建设纪检监察机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深入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学习他们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忠于党和人民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忘我工作、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艰苦奋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密结合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中央重要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及优秀个人名单
中国共产党建设部党组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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