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云南省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03
- 【生效日期】2005-08-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昆明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殡葬工作,规范公墓管理,确保全省殡葬改革顺利推进,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宗教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八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
(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宗教局)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公墓的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目前公墓建设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无视国家公墓管理有关规定,乱批乱建公墓,浪费了土地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有的在公墓经营活动中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滋长了大操大办丧事的陈规陋习;有的公墓单位为牟取暴利,把墓穴、骨灰存放格位混同一般产品,以增值为诱饵,欺骗群众竞相购买,大肆进行传销和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并引发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对此,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加大公墓管理力度,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
公墓管理是殡葬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殡葬改革,做好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公墓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公墓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妥善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公墓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坚决制止违反国家公墓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大力开展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公墓
各地要集中一段时间,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民政、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对本地公墓进行清理整顿,在摸清现有公墓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清理整顿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整顿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握政策界线,依法开展工作。对毁林、占用耕地的非法公墓,民政、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其恢复林地,搬迁坟茔,所占林地、耕地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未经批准或虽经审批,但擅自扩大墓穴面积、乱占土地、扩大墓区面积的,民政、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其整改。对在公墓内修建封建迷信设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要责令停止,限期拆除封建迷信设施;对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不正当营销活动
当前,我省个别地方的少数公墓单位利用墓穴、骨灰存放格位进行传销和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少数寺庙违反政策法规公开出售骨灰格位,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骨灰存放设施必须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公墓不得预售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骨灰存放格位的管理,坚决制止利用骨灰存放设施进行的不正当营销活动。对违反规定对外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或变相进行经营活动的公益性公墓单位,要责令其停止营销活动,出售的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按非法转让行为处理。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均不得进行公墓经营活动,对少数寺庙违反规定向社会出售骨灰格位的,民政、宗教等部门要严肃查处。各地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制止公墓管理中的各种不正当营销行为,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避免诱发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格控制公墓发展,规范全省公墓管理
在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的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墓的数量、占地面积和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所有新建、改扩建的经营性公墓,必须按规定报省民政厅审批。要加强对公墓单位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公墓营销活动,建立健全公墓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公墓规范化建设,引导广大群众改革丧葬习俗,文明节俭办丧事。公墓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建设,规范运营,诚信经营,杜绝暴利,以功能齐全的设施设备和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公墓管理的督促检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墓管理的监督,对各种违法行为要及时曝光。省里将于今年适当时候对各地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地也要对本地公墓清理整顿情况和公墓管理情况认真进行检查,并于2005年9月底前将清理整顿情况报省民政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249号)及《关于抓紧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云府法通〔2005〕23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办公厅截止2004年12月发布的文件逐一进行了认真清理审查,清理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129号令)规定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共计65件。现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1关于加强晋宁县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通告昆政发(1987)147号1987年7月16日2关于批转市档案局《关于体制改革中档案整理、移交和管理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1994)66号1994年8月17日3昆明市无人售票和准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昆政复(1995)11号1995年3月15日4昆明市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办法昆政发〔1996〕9号1996年3月6日5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通告昆政发(1997)40号1997年6月20日6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市区禁用燃煤的通告昆政发(1997)80号1997年12月22日7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劳动模范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昆政发(1998)52号1998年5月28日8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车用含铅汽油的通告昆政发(1999)33号1999年5月1日9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屠宰市场管理的意见昆政办(1999)32号1999年4月2日10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规范有关收费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0)15号2000年3月2日11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00)42号2000年8月5日1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户外印刷品广告和加强沿街出售报刊管理的通告昆政发(2000)52号2000年9月15日13昆明市退役士兵安置管理实施细则昆政发(2000)53号2000年9月13日14昆明市人民政府对市总工会《关于企业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昆政复(2000)3号2000年4月8日15昆明市文化站工作规则昆政复(2000)44号2000年11月17日16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昆明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00)59号2000年7月20日17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00)85号2000年11月30日18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01)1号2001年1月10日19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1)3号2001年1月10日20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昆明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在昆明市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1)4号2001年1月10日21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旅行社(公司)营业税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发(2001)7号2001年1月11日22关于印发《昆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1)15号2001年3月5日2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等四个医改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01)16号2001年3月19日2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城市基础通信管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01)20号2001年4月5日25昆明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昆政发(2001)33号2001年6月12日26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01)47号2001年8月21日27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政通(2001)43号2001年12月25日28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1)19号2001年3月15日29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部门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01)63号2001年12月12日30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意见》的通知昆政办通(2001)88号2001年1月22日31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医疗改革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02)6号2002年2月27日3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各级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2)7号2002年3月13日33昆明市直管公有住宅出售管理办法昆政发(2002)9号2002年3月27日3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2)30号2002年9月16日35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昆明市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2)37号2002年11月13日36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滇池流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政通(2002)2号2002年1月17日37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02)30号2002年10月9日38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试行意见等两个医改工作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02)35号2002年11月21日39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滇池九条主要入湖河道两岸开发和建设的通知昆政办通(2002)18号2002年3月15日40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3)2号2003年1月1日41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3)17号2003年5月26日4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内招商引资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发(2003)19号2003年6月26日4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3)26号2003年9月20日4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和环境整治拆迁改造工作的通告昆政发(2003)27号2003年10月8日45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3)28号2003年10月30日46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03)34号2003年12月10日47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新建高海公路东侧滇池湖滨带保护的通知昆政通(2003)7号2003年3月4日48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国际机场净空环境管理的通告昆政通(2003)13号2003年4月7日49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通(2003)31号2003年7月31日50昆明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意见昆政通(2003)43号2003年12月18日5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便民热线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03)11号2003年4月16日52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70岁以上老龄参保人员给予医疗照顾的通知昆政办通(2003)110号2003年12月11日5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公安局《昆明市城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发(2004)12号2004年5月21日5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昆明市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4)16号2004年6月10日55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4)22号2004年11月22日56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通(2004)13号2004年4月8日57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昆政通(2004)15号2004年4月8日58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受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通(2004)16号2004年4月8日59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通(2004)54号2004年12月13日60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昆明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规定》的批复昆政复(2004)14号2004年3月25日6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04)6号2004年5月9日62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04)7号2004年5月11日6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社会优待服务的办法》的通知昆政办通(2004)55号2004年5月21日6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通(2004)135号2004年10月20日65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昆政办通(2004)155号2004年11月25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