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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警备区关于表彰2006年度创业标兵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7]2号
  • 【发布日期】2007-01-20
  • 【生效日期】2007-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警备区关于表彰2006年度创业标兵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警备区关于表彰2006年度创业标兵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哈政综[2007]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哈警备区的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武装部门、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深入开展“创业标兵”竞赛活动,在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扶贫济困、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和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弘扬先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标兵”竞赛活动氛围,市政府、哈警备区决定,授予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人民武装部等10个单位“2006年度‘创业标兵’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道里区新发镇人民武装部部长潘洪发等10名同志“2006年度‘创业标兵’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市政府、哈警备区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人民武装部门、预备役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强化参建意识、拓宽参建渠道、丰富参建形式、提高参建质量,把“创业标兵”竞赛活动持续开展下去,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附件:2006年度“创业标兵”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哈尔滨警备区 ?

二○○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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