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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险费率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07〕107号
  • 【发布日期】2007-02-02
  • 【生效日期】2007-02-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险费率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险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7〕107号)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费率的请示》(太平发〔2007〕1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使用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险费率。

此复


附件: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险费率

二○○七年二月二日


附件: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险费率表


(一)车辆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基准费率表


新车购置价
8万以下
8万-

15万
15万-

30万
30万-

50万
50万-100万
100万

及以上


保费(元)
55
95
200
270
350
530


(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基准费率表


限额
5万
10万
20万


保费(元)
30
50
80


说明:保险期限以3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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