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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7〕20号
  • 【发布日期】2007-02-16
  • 【生效日期】2007-02-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7〕2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同志和省长罗清泉同志在武汉共同签署了《国家质检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合作备忘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国家质检总局和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国家质检总局大力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是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契机。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政府决定成立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在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省质监局分别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合作备忘录》的内容,加强整体规划和部署,按时间、按地区、按部门分解工作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签署《合作备忘录》的重要意义,根据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沟通,认真组织落实,全面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树品牌、创名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国家质检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合作备忘录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总体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部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紧密联系工作机制,在促进湖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行新型工业化,推进开放先导战略和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与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力推动湖北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双方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推进的工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湖北的工作重点
国家质检总局把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方针,在全面做好各项质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支持湖北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积极发挥质检总局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四区”建设的措施,及时解决湖北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食品、纺织等支柱产业发展的有关质检问题。在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方面加强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湖北在结构调整、技术能力建设、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外优良农业品种及在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出口中遇到的质检问题,共同推动湖北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对进口大型成套设备质量提出有关参考建议,加强进口设备质量的监管。密切关注湖北“十一五”期间加快实施的重点工程和项目,重点研究重点工程项目对质检工作的需求。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重大装备质量的检测和服务,为提高设备质量创造有利条件。围绕“武汉城市圈”建设需要,大力支持“武汉城市圈”的建设与发展。
2?支持湖北现代农业建设。支持湖北发挥优势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出口基地。重点支持出口水产基地、茶叶基地、养蜂基地、烟叶基地、食用菌基地的建设。加大对湖北食品农产品安全卫生监控和技术支持力度,促进湖北省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安全、卫生保证体系,大力推进食品农产品基地备案和卫生注册工作,促进湖北省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对湖北省食品农产品认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给予优先支持。大力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为积极引进农业优良品种提供安全卫生保证。
3?支持湖北实施标准化战略。结合湖北产品优势,在设立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承担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及标准科研项目上给予支持。支持湖北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和完善优质、特色农产品(如茧丝、苎麻、富硒产品等)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选择1至2个高新技术园区,作为湖北高新技术标准示范园区。
4?支持湖北现代物流中心区建设。指导和扶持湖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商品条码识别技术在湖北的推广,推动相关技术法规的制定,统一规范条码应用,探索对大型物流中心区的监管模式。
5?支持湖北质检系统技术设施建设。对湖北申报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以及相关技术研究项目、设施规划、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安排。结合湖北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湖北支柱产业发展和区域优势,加大对湖北质检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装备投入。加大对湖北检验检疫农产品安全卫生监控中心的投入,并建成有关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湖北检验检疫局建立国家级化学品分类鉴定中心和工业品安全鉴定中心;大力支持建成国家光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无损检测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一批国家级检测中心,为湖北光电子、化工、钢铁、汽车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支持湖北实施开放先导战略。
6?加快湖北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探索建立长江流域、鄂深、鄂珠快速验放机制,优先试点“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进一步提高口岸进出效率。加强湖北口岸与沿海口岸检验检疫协作,实现进出境货物信息共享。为湖北企业快速通关创造便利,切实落实“21”工程。支持湖北省政府电子口岸建设,将检验检疫与口岸有关的数据通过总局电子业务平台,采用“一点接入”方式进行交换。完善湖北电子报检、电子监管、电子放行等电子检验检疫体系建设,力争2007年底有100家以上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并实施绿色通道等鼓励措施。建立全省的“通报通签”工作机制,为湖北建设全国最佳通关环境做贡献。
7?支持湖北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大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力度,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加快检验方式向多种合格评定方式转变,检验监管延伸到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为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创造便捷优质的运行环境。积极鼓励并促进自主品牌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8?支持湖北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结合湖北对外贸易的特点,为湖北产品出口及时提供检验检疫政策、技术、信息、人才支持和服务。帮助出口企业用好普惠制及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减免优惠待遇,提高湖北出口产品竞争力。充分发挥与主要贸易国质检合作磋商机制的作用,加强技术磋商和对外交涉力度,为湖北产品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9?扶持湖北口岸检验检疫建设,在机构、人员编制和查验设施上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湖北各口岸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为湖北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口岸环境。提升湖北各口岸检验检疫预警和快速反应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帮助武汉机场争创国际卫生机场。
(三)支持湖北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10?支持湖北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对湖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出口免验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力度。结合湖北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特点,在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制订、国家免检产品申报目录制订等全国性质量评价活动中,支持湖北的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重点向电子信息、机械、汽车、钢铁、石化、纺织、食品、农产品等优势产业和高科技含量、自主知识产权、特色优势产品倾斜,支持湖北培育、创建世界名牌产品。
11?支持湖北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每年安排湖北1至2个县市与东部和沿海经济发达的县市开展质量兴市对口交流和支持。
12?大力推进产品认证。根据发展需要,设立服务中部地区的独立认证机构。支持“信用湖北”建设,对湖北建立系统业务信息平台、法人代码应用系统平台予以扶持。
13?支持质检部门建立与湖北省重点生产企业联系制度,与湖北省名优企业联手打假。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信息,引导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促进湖北省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14?支持湖北建立以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发挥湖北教育资源优势,重点加快培养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在加强质量教育、实现质量振兴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二、湖北省政府在支持和加强质检工作方面的工作重点
湖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质检部门在“四区”建设中的作用。
1?加快高新技术产业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省质检中心,确保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纳入湖北省“十一五”发展规划,将已实施和即将实施的项目纳入省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尽快完成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批准筹建的国家光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无损检测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服务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产品的技术支撑作用。
2?加快标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订。以中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为主体,建立和完善满足现代制造业发展需求的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将其纳入全省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予以重点保证。
3?加快优质食品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从项目基金上加大对农业地方标准制订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动植物疫病非疫区”、“无公害区”、“良好农业规范”农业产业化基地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纳入农业产业化体系之中。增加地方标准制订工作的投入,切实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
(二)大力推进“以质取胜”战略。
4?把“质量振兴”、“质量兴市”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加大涉及健康安全产品监督抽查经费的投入,切实落实质量振兴目标责任制,大力培育和打造“品牌湖北”,制定湖北培育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规划和扶持、激励政策措施,建立名牌培育专项基金,开展品牌国际合作,鼓励品牌竞争,推动出口由“无牌”、“贴牌”向“品牌”和“名牌”转型。创造条件推进“质量兴省”战略,设立省政府质量奖,引导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建立卓越质量绩效管理模式。发挥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职能优势,优化产品及出口商品的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湖北企业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5?建立企业诚信体系。以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跨行业、覆盖全省、信息共享的企业诚信体系和管理网络,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的质量工作机制。加强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6?突出抓好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统筹规划食品检测体系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支持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食品检测机构技术改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执法打假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7?进一步加大对湖北质检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项目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湖北“金质工程”项目建设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在口岸电子数据交换平台建设的总体规划内,支持湖北电子检验检疫的建设。
8?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质量工程师资格制度,引导企业重视质量工程师队伍建设,争取到“十一五”末期,名牌企业和产品质量实行准入控制的企业,80%的质量管理人员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三)大力促进扩大出口。
9?引导和鼓励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快HACCP体系建设,获得出口卫生注册登记和国外卫生注册,加快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企业标准体系、计量体系和检测体系,全面提高湖北企业和产品质量水平,推动湖北食品、农产品上档升级,提高湖北出口企业和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10?大力发展创汇农业,积极推动出口食品企业建立“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加快建设湖北优势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扩大优势食品农产品和加工制成品出口。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以提高通关速度。
(四)建立湖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应对机制。
11?建立和完善省政府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应对工作机制,成立省政府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协调小组,设立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应对专项基金,尽快搭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数据库和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及时了解、熟悉和掌握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帮助企业增强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
12?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为湖北的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对重点出口龙头企业、农产品、食品出口基地提供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动植物疫情疫病和农兽药检测监控体系,为确保出口农产品的安全卫生创造良好环境。
三、国家质检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建立合作机制
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北省政府分别成立“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研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小组由总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湖北省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有关厅局负责人为成员。各自分别确定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就落实本备忘录的精神及支持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形成工作方案和会议纪要等方式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要加强日常沟通,做好联席会议议题收集、工作方案起草、会议纪要整理和有关事项的督促落实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任世茂副省长
副组长:李春明副省长
成员:王国耀省政府副秘书长
黎庆翔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卢其源省质监局副局长
刘兆麟省发改委副主任
冯仲凯省经委副主任
毛凤藻省科技厅副厅长
洪流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振二省商务厅副厅长
万卫东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绪春省卫生厅副厅长
吕文艳省环保局副局长
樊文富省林业局副局长
胡泽武汉海关副关长
办公室主任分别由黎庆翔、卢其源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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