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66号
- 【发布日期】2007-02-27
- 【生效日期】2007-0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文[2007]6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二○○七年一月)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我省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从小项目启动到大项目建设,从一般性引进设备与技术到基础设施建设,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筹集了大量的资金,有力支持了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同时在优化债务结构、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体制创新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6月底,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已生效项目34个,协议金额13?61亿美元,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已生效项目48个,协议金额7?14亿美元,并在2005至2007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世行、亚行)财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中争取到了5个项目共5?44亿美元贷款规模,贷款项目涉及教育、卫生、农业、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领域,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
目前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仍然存在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重借款、轻管理,导致项目后续管理弱化,产出效益较低,还贷出现困难;二是部分项目单位还款意识淡薄,还贷不及时、主动;三是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储备不足。为了在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更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一步提高贷款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切实重视,加强领导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是我省间接利用外资的重要来源,具有一般外资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贷款利率较低、期限较长、资金到位及时,可以直接服务于政府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二是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有利于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更新建设与管理思路;三是有助于完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尤其在一些体制创新和政策方面,可提供其他国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以资借鉴。我省正在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资金供求矛盾仍较突出。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进一步重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良好的工作规范,认真论证项目,优化贷款结构,重视贷款质量,确保贷款资金借到、用好、还清,产生持续、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是政府的主权外债。凡有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地方,当地政府务必加强组织和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特别是利用世行、亚行贷款的地方,要按照世行、亚行的有关要求,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领导小组。贷款资金借、用、还过程中的重要决定以及重点问题的协调等都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有效地开展。
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整体观念,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统筹协调,又有责任制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贷款、赠款管理工作的职责,当好政府债权债务的代表人,对贷款、赠款活动进行政策指导、协调与监督,统一负责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立项、上报工作;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债务的监控统计和外汇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办负责贷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此外,各级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利用世行、亚行贷款协调与指导工作。
二、储备项目,积极申报
(一)认真选择贷款项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在加强与我国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中,加大与地方政府智力合作的力度,有益于地方政府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其项目选择的基本原则:一是注重项目的还贷能力考核,项目评估必须考虑地方还款能力和政府债务的偿还风险,对偿债来源不落实以及拖欠债务的地方和单位,不予接受利用新的贷款项目申请;二是注重项目的实效性,提升利用贷款的结构、质量和效益,重视项目实施机构的管理和运作能力,确保项目成功并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注重项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影响,并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源头上制止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借款;四是注重项目的前瞻性和先进性,严把新项目的审核关。对此,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观念,从重资金规模向重质量和效益、从重贷款筹借向重贷款使用和偿还、从单纯贷款资金的引进向资金和智力引进并重转变,认真选择贷款项目。
(二)积极做好贷款项目储备。根据有关贷款程序,一个项目从选定、准备、评估、谈判、生效、执行一般需要一至两年时间,同时项目事先还要列入国家有关贷款规划的三年滚动计划中。因此,积极做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筛选、立项和上报工作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省“十一五”规划,认真筛选,除了重点投向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领域外,还需加大投向基础产业、现代农业、农村、卫生 、教育、环境保护、江河整治等社会公共领域的力度。
(三)切实加强分工协作。一是认真研究和把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最新政策和动态。省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的《项目信息》应及时通报国外贷款信息,提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华发展援助贷款规模、领域、贷款条件、采购条件等信息,供各地、有关部门参阅。二是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要求,密切结合产业导向,加强政策引导,筛选项目,建立我省贷款项目流动备选库。同时,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定期研究贷款项目制度,研究磋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其他相关工作,提供贷款申报程序、业务和政策等相关咨询和指导。三是省财政厅对上报国家的贷款项目建立项目评审制度,评审政府债务风险、财政承受能力、项目效益、配套资金落实、债务转贷安排、还款责任和还款资金来源等。同时,省财政厅参与贷款筹借前期准备各个阶段的工作,包括贷款申请、评审与评估、对外磋商与谈判、贷款法律文件签署与生效、转贷确定以及还款责任落实等。四是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行业主管部委的联系工作,主动汇报和沟通,加大优质贷款项目申报力度。
三、强化管理,提高质量
(一)加强管理与监督。项目管理是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核心,是利用外资成败的关键。财政部门作为我省各级政府债权债务的代表人,应当加强对贷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对贷款项目的资金、财务、债务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监督贷款资金、配套资金的落实与使用;负责贷款资金的支付和专用账户管理;负责财政转贷资金的债务分割以及贷款的还本付息付费;审核确认有关贷款项目的出国计划、采购计划,监督项目单位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的后评价与总结。
(二)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在项目的实施执行阶段要加强管理,而且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还要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资产的管理、效益的管理、还本付息的管理。因此,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续管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认真做好贷款资产的管理工作,发挥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组织完成还贷任务。对我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用于实施红壤二期、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等具有经营性质的农业项目,现已进入还贷期,项目主管部门必须配备专业专门人员进行跟踪管理,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协调,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并落实项目的还贷计划;对经营效果不理想的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认真研究项目还贷方案,切实担负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研究落实加快相关人才培养的措施,增加专业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地区间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加深对政策和业务的了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队伍,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政府外债管理的需要。
四、完善机制,按期偿债
(一)落实还贷责任制。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和偿债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提前做好还本付息付费的资金需求预测和准备,确保到期足额还清债务。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省财政厅继续完善《福建省世行亚行贷款还贷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对债务偿还工作做得好的地方政府和部门给予奖励;对还贷工作弄虚作假和不按时还款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上一级财政部门可实行财政预算扣款并加收滞纳金,强化用款单位还贷意识,完善贷款借、用、还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目前,我省现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还贷已进入高峰期,面临的债务风险逐渐加大。在当前国际资本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的环境中,中长期外债的汇率和利率风险更加突出。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清欠还贷和债务风险管理工作。各级财政应建立健全还贷准备金制度,充分发挥其专项垫付功能。引入金融工具进行保值避险是防范债务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省财政厅应加强指导和培训。同时,要建立相关申请、审批和风险内控等制度,帮助项目借款人采取适当金融衍生工具对外债进行风险管理和防范。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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