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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的函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规财基便函〔2006〕85号
  • 【发布日期】2006-06-27
  • 【生效日期】2006-06-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的函

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的函

(卫规财基便函〔2006〕8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改善现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居住及生活条件,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并已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为促进项目进展,确保项目年内实施,请各地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依据《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送审稿)》(见附件,实施时以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提出的改造建设标准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制定本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初步方案,并在7月25日前将本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初步方案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司(邮件地址:liukui@moh.gov.cn)。
二、各地在编制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同时,要着手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新征地建设的项目,应抓紧协调落实建设用地意向。
三、我部将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在8月底之前,共同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计划方案编报和下达工作,促进项目年内全面开工建设。
四、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我司联系。联系人:任西岳(010-68792165)、吴翔天(010-6879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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