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6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与抽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发布文号】安监总规划函〔2007〕29号
  • 【发布日期】2007-03-15
  • 【生效日期】2007-03-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6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与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6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与抽查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规划函〔200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与考核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13号)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65号)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06年12月18日至2007年1月12日,组织专家对第一批44家甲级资质评价机构开展了实地考核,同时,对部分乙级资质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将考核、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评价机构的总体状况

从考核和抽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甲级资质评价机构都能够保持规定条件并按要求开展评价活动。有的评价机构还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为企业、政府提供了更为广泛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发挥了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的作用。各省局对乙级资质评价机构审批基本上都能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也都比较健全。

二、考核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未能有效运行,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评价报告未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等。

2.有的评价机构未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人员变更后不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有的安全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年龄到期后不能按照要求及时更换。

3.个别地区对乙级资质评价机构审批条件把握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在执行安全评价人员从业登记管理制度、资质准入条件等方面与国家规定的要求存在差距;有的地区对批准的乙级资质评价机构没有及时向总局备案。

三、对存在问题安全评价机构的处罚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有关安全评价机构作出如下处理:

1.对于湖南省第一工业设计院存在超出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问题,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撤销其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号:APJ-(国)-0454-2006)。

2.对于新疆天盾安全工程咨询公司、四川省诚实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评价报告未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技术负责人年龄到期后未及时更换等问题,依据《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暂停其安全评价业务,限期改正,整改期不超过60日(自通报之日起计算)。整改完成后,经相关省局审查、验收合格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安全评价业务。

3.对于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标联合国际安全评价咨询中心等2家单位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发生变化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档案管理不规范,过程控制程序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进行整改。

4.对于在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内蒙古安技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安平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华煤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成安全生产评价有限公司、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吉荣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贵州煤田矿山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山东知本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四川省众望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株洲三湘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安泰煤矿安全技术开发中心、长沙卓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科安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存在未严格执行安全评价人员从业登记制度,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档案资料管理混乱、安全评价报告编写不规范,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变更,超出资质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等问题,责成有关省局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根据本通报精神,严格执行总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督促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监管力度。

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各项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专业技术能力,为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优质专业技术服务;完善、落实安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管,开展不定期抽查和省局之间的互查等工作,坚决打击安全评价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弄虚作假、转包、冒用资质(资格)以及商业贿赂行为。有计划地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会与经验交流活动,督促安全评价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技能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水平,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