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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增加保护逻辑申请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7〕45号
  • 【发布日期】2007-03-27
  • 【生效日期】2007-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增加保护逻辑申请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增加保护逻辑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45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增加保护逻辑的函》(苏核发〔2007〕1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4台运行主泵切除1台工况时增加保护逻辑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做好增加保护逻辑后保护系统软件的验证和确认工作,严格按照配置大纲的要求进行软件管理,确保机组的运行安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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