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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7]33号
  • 【发布日期】2007-03-28
  • 【生效日期】2007-03-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甘机编发〔2006〕12号)精神,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自即日起,启用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印章。

附件: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印模
印模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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