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市[2007]204号
- 【发布日期】2007-04-11
- 【生效日期】2007-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式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式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7]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制开发的药品检测车已陆续在全国进行配备。为充分发挥药品检测车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按照《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6〕305号)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启用新式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式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主要体现“中国药品监督”,车辆外观醒目、美观,切合药品监管实际,使广大人民群众便于识别,体现行政执法的庄重性和威严性。具体外观样式见附件1。
二、为便于对药品检测车的统一管理,对车辆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具体编号原则见附件2。
三、已配备药品检测车的省份,按《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技术参数指标》(附件3)的要求,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对车辆外观图标进行更换。
四、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填写《药品检测车基本情况表》(附件4)。已配备药品检测车的省份于4月30日前报国家局药品市场监督司;未配备药品检测车的省份在药品检测车配备到位一个月内报国家局药品市场监督司。
附件:1.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式样实景图
2.全国药品检测车辆编号原则
3.药品检测车外观图标技术参数指标
4.药品检测车基本情况汇总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