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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职成〔2007〕2号
  • 【发布日期】2007-04-13
  • 【生效日期】2007-04-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职成〔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贯彻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目标,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就“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期间,各地高度重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教师队伍的规模稳步扩大,素质逐步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建立起以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为龙头、省级职教师资基地为主体的教师培养培训网络;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培养培训工作广泛开展,造就了一批发挥重要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和名师;职教教师教育和管理制度不断创新,以人事分配制度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进一步得到激发;职教师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和层次达到新的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有力地保障了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仍然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教师队伍数量与快速发展的职业教育规模不相适应,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并存,生师比偏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偏低,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缺乏,兼职教师补充困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实施素质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就业导向的要求不相适应,学历水平总体偏低,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偏弱,专业化程度不高;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够完善,职教师资基地基础条件较差,培训项目不健全、不规范,培养培训能力相对不足;教师管理体制尚待理顺,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教师补充渠道单一,兼职教师政策不到位,适应教育改革要求的新的学校用人机制尚未形成。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十五”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国务院于2004、2005年先后两次作出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决定并分别召开全国性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职业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职业教育,对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要从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四)“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为抓手,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以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和机制为保障,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为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五)“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是:

――教师队伍的数量规模满足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不断完善,到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规模达到130万人,其中兼职教师占教师队伍总量的比例达到30%,生师比逐步达到16:1左右。

――教师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普遍提高,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逐步提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中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人数达到50%以上;教师普遍树立现代教育理念,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职教师资基地培养培训能力大幅度提升。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的硬件设施和师资条件均有较大改善,内涵建设得到加强,开发出80个重点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省级职教师资基地进一步健全,专业基本覆盖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

――职教教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及认定更加符合职业教育教师的职业特点和要求,教师职务制度逐步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更加灵活,初步形成体现职教特色的教师管理制度体系。

三、“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六)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教职成〔2000〕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紧密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密切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爱岗敬业、创新进取、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时代感的师德教育活动,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建立师德考评奖励制度。要把师德建设作为职教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内容,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职务聘任、选派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构建师德建设工作检查评估体系,把师德建设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要表彰中等职业学校涌现出来的师德标兵,组织模范教师师德报告团,举办师德论坛,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

(七)拓宽渠道,专兼结合,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加强新师资的培养和补充工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要坚持为职业学校培养师资的办学方向,在保证长线专业学生培养的同时,加强短线专业学生的培养,为中等职业学校输送高质量的专业课师资。确定为职教师资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集中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工作。各地安排高等学校招生指标时,要优先保证上述学校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师资的招生计划。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其他方面录用教师。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吸引那些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符合教师资格要求的优秀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专任教师。

――多渠道吸引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各地要从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多渠道从社会上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聘请在职、离职待岗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充实到职业学校教学一线,承担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对于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也可经过必要的认定聘请到学校兼职任教。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聘请兼职任教人员的基本条件或录用标准,完善聘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兼职任教人员的报酬和待遇。“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聘请兼职教师,推动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办发〔2001〕74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的有关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编制管理办法,逐步实现编制的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不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人力资源配置,使教师配备适应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八)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十一五”期间,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培训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其中国家级培训3万名,省级培训12万名,造就一大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双师型”优秀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家级培训,并对省级培训成绩显著的地方予以奖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派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通过国内外培训,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和教育教学专家。

――加快教师学历达标步伐,提升专业课教师学历层次。各地要积极开展教师继续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尽快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尚未达标的教师达到合格学历要求。创新职教教师研究生培养模式,不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规模,积极鼓励教师接受各种形式的研究生教育。

――大力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各地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把企业实践作为职教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通过企业实践,跟踪生产服务一线技术的发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各地要普遍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并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办法。

――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各学校要广泛开展老教师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活动,让老教师的高尚品德和精湛教艺在新教师身上发扬光大。广泛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水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邀请有关专家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举办培训讲座,开展技术指导,开阔教师视野,跟进技术发展,密切与社会的联系。

(九)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大幅度提高职教师资基地的培养培训能力

――积极推进职教师资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职教师资基地建设标准和评估办法,对现有的职教师资基地进行工作评估,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健全规章制度,充实设备设施,改善培训条件。基地学校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基地之间在专业建设、培养培训项目开发和开展教师培训活动等方面的协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努力办出特色。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开发80个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完善教师培养培训项目体系,满足新师资培养、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养培训需求。各地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职教师资基地开展相关专业教师培训课程和教材的开发。基地学校要努力探索具有职教特色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学科体系。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师资信息平台和培训资源库,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资源,推进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信息化。

――加强职教师资基地的教师队伍建设。各基地学校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热爱职教事业的教师从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和开展教研活动,加快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教育部继续实施职教师资基地专业教师国外进修项目,定期举办教师专题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培训者素质。

(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要从职教教师专业化的需要出发,充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条件,改进资格认定办法,对新任专业课教师除要求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外,逐步增加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制度。各地要制订具体办法,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按照相关规定,再取得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逐步调整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序列,改进职务评审办法,为职教教师提供更为有利的职业发展空间。改善中等职业学校职务结构,改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的状况。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任用制度。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逐步实现教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要探索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建立充满活力的学校用人机制。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配和保障制度。各地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建立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收入分配办法,在保障教师基本工资待遇的前提下,将教师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探索建立教师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摆在职业教育工作中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制订好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增加经费投入。各地要依法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同时,应在职业教育专项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中,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公用经费和其他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等相关工作。

(十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考察评估地方职业教育工作和职业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四)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各地在三年一次的全国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要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占有一定的比例。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现职教教师的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职教教师的良好氛围。

(十五)重视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科学研究工作。职教科研单位、职教师资基地要紧密联系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力争取得一批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创新。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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