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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433号
  • 【发布日期】2007-04-16
  • 【生效日期】2007-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433号)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变更办公地址的请示》(国寿集团发〔2007〕7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2―28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将相关事宜及时予以公告。

此复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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