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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7〕130号
  • 【发布日期】2007-05-23
  • 【生效日期】2007-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综〔2007〕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海洋与渔业资源的养护,加强对我市伏季休渔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小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振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员:

林心銮(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陈道煊(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兰添(福州边防支队参谋长)

王强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炳生(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有明(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程良琛(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建生(福清市政府副市长)

吴文琪(长乐市政府副市长)

孙祥光(连江县政府副县长)

林建善(闽侯县政府副县长)

陈人寿(平潭县政府副县长)

董志干(罗源县政府副县长)

高洪霖(马尾区政府副区长)

王林(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

朱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心銮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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