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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告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7]14号
  • 【发布日期】2007-05-25
  • 【生效日期】2007-05-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告

(穗府[2007]14号)




为加速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由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监督实施,广州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二、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有线电视用户均列入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范围。整体转换由实施单位为在册用户的主终端免费配置基本型机顶盒(含智能卡)一台。

三、实施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积极推进。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注意倾听群众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办群众满意的数字电视。

四、全市的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分区、分片展开,实施单位就近设置现场受理点,方便用户办理有关手续。全市各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各物业管理单位应协助实施单位做好宣传和用户的联系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用电等便利。

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转发省物价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06]127号)执行。五保户、老红军、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革命烈士、残疾军人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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