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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7〕49号
  • 【发布日期】2007-06-08
  • 【生效日期】2007-06-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4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晓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杨贵新(省纪委副书记)
刘远坤(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谢凤莲(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学贵(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党委书记)
高国富(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丁诗建(省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由杨贵新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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