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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秘〔2008〕57号
  • 【发布日期】2008-11-14
  • 【生效日期】2008-11-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皖政办秘〔2008〕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56号)和全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进展顺利。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至2008年10月底,除合肥市已于2005年率先进行市级兽医体制改革外,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黄山13个市实施了市本级的“三定”方案,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已经明确,人员基本到位,开始按新机制运转。

全省涉及县级兽医体制改革的95个县(市、区)中,有81个县(市、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三定”方案已批复,其中52个县(市、区)已开始实施。

濉溪县、亳州市谯城区、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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