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6-14
- 【生效日期】2007-06-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玩具、毛巾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自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玩具、毛巾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认证机构:
近期一些新闻媒体陆续报道了劣质毛绒玩具和“毒毛巾”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为全面了解玩具、毛巾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情况,保证经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生产的玩具和毛巾的产品质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要求各有关认证机构对经过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玩具和毛巾生产企业的认证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生产企业要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持续有效,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要检查企业是否对生产过程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是否具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规程和检验标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验(对于毛绒玩具要特别关注充填物原料的情况),检验结果是否达到了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不合格产品是否按标准要求进行了处置;企业的检测设备、人员和检测环境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委托其它机构进行检验的,承担检验的检测机构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对认证过程要重点检查是否符合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的要求。要从合同评审、审核计划、审核组组成、专业能力配备、审核人日数、审核记录、不符合项报告及纠正措施、审核报告和认证决定等环节,检查是否存在审核走过场、专业能力不足、不合格项纠正措施不到位、对产品实物质量关注不够等问题。
请各有关认证机构认真组织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生产企业,要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对于在生产过程使用劣质原辅材料或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坚决撤销证书,同时将情况告知当地质检部门,并抄报国家认监委。
各认证机构要将本机构的自查情况、存在问题、纠正措施和有关建议于2007年7月15日前书面报国家认监委。对自查不力、措施不实、自查以后企业仍然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电 话:010-82262704 8226274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
邮 编:100088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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