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办[2007]22号
- 【发布日期】2007-06-16
- 【生效日期】2007-06-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穗府办[2007]2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园林局)反映。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下简称创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两个适宜”和全面构建和谐广州为目标,以“完善城市功能、创造优美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协调发展”为原则,依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二期工程的实施,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广州迈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园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我市创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王东副秘书长、市建委简文豪主任、市市政园林局马文田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交委、水利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规划局、市容环卫局、工商局、林业局、文明办、城管支队、公路局、广州地区绿委办和各区政府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创园日常工作,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制订计划、抓好落实。
各部门和单位要相应建立工作班子,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任务与分解
见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评审达标责任分解表(附件1)及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资料收集分工表(附件2)。
五、工作步骤
根据我市工作进展情况和国家创园工作考核验收程序要求,创园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基础阶段(2001年1月至2006年9月)。
动员发动,提出创园目标;部署开展“青山绿地、蓝天碧水”工程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2006年10月至2007年5月)。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机构;调研梳理,制订方案,明确要求,分解责任,部署创建工作;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开展创园基础资料普查,摸清我市创园已具备的条件和差距及努力方向;开展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工作;准备材料,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创园的社会氛围。
第三阶段:攻坚阶段(2007年6月至10月)。
狠抓落实,重点整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绿化指标,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确保各项创园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考核要求;完善申报材料,组织遥感自测;迎接国家综合评审;加强宣传,营造创园的环境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抓紧启动。
创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园对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密切配合,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园工作中。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借鉴多年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的经验,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各指标逐一分解落实至各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人,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和文明城市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有效到位。要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优势,在明确条和块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强调条与条、条与块、块与块之间的衔接配合,特别是对一些难点问题要注重形成各方合力,切实予以化解。对项目建设要按照分解指标,逐一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监管。
(三)突出重点,加大投入。
对已经达标的项目,采取措施予以巩固;对达标难度大的项目,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确保达标;对要扣分的项目,采取措施,争取少扣分。硬件上的投入原则上市属项目由市承担建设资金,区属项目由区承担建设资金。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各部门、单位及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园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规政策,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使创园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市创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推动创园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注重学习,取长补短。
充分发挥广州环境建设的优势,扬长避短,体现特色。积极“走出去”,向创园成功的城市取经,学习其创建经验,并与我市的创园实践相结合,“学各地之长、创广州之新”,形成广州的创园特色,推动创园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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