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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7]22号
  • 【发布日期】2007-06-20
  • 【生效日期】2007-06-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7]22号)




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是广东省、广州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该路位于广州市中南部,起点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新洲立交,与新港东路对接,经海珠区黄埔村、黄埔区长洲岛、番禺区新造镇和化龙镇,终点与金山大道、京珠高速公路化龙立交对接,线路全长约11公里。现就该项建设工程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建设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建设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政府拆迁部门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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