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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7〕60号
  • 【发布日期】2007-07-05
  • 【生效日期】2007-07-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6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鸿庥(副省长)
副组长:王建富(省政府副秘书长)
孔令中(省教育厅厅长)
卢达昌(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王碧海(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在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 鹏(省建设厅副厅长)
涂 集(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臣礼(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蓓蓓(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工程实施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王碧海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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