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办发[2009]21号
- 【发布日期】2009-03-13
- 【生效日期】2009-03-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川办发[2009]21号)
为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能源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全省单位GDP能耗居高不下,能源利用效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这与产业结构重型化、发展方式粗放等直接相关。同时,不合理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导致能源浪费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一些地区城市建设贪大求洋,汽车消费追求大排量,住房消费追求大面积,大量使用一次性用品,产品过度包装等,不仅造成需求的非理性增长,而且加剧了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加重了环境污染,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严重制约了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开展全民节能,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全民族的文明素质。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能源,迫切要求在全省大力倡导节约使用资源,进一步提高利用效率,切实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推进。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广泛动员全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带头行动,充分体验能源紧缺。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把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的星期五定为“四川省能源紧缺体验日”,在体验日内,各级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二)科学设置,严格控制空调温度。加强空调运行管理,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三)优化调度,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公共电梯要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倡导全省大中型宾馆、商厦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电梯运转台数和运行时间,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四)合理调控,有效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加强道路照明管理,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设定路灯照明时间与盏数,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鼓励各类工矿企业、宾馆、商厦、写字楼等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鼓励照明灯具安装声控、光控或红外感应控制装置。
(五)积极引导,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高效节电型灯具和器具、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产品、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以及节能省地型住宅。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六)严格限塑,自觉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鼓励利用废旧物品制作布袋子、菜篮子,减少石油用量,保护生态环境。
(七)自觉行动,倡导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带头使用环保铅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鼓励办公用纸双面打印或重复使用。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一次性餐具等。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八)清凉行动,推行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九)从我做起,养成自觉节能良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三、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新闻宣传部门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全民节能宣传方案,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做好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有关宣传工作。要精心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宣传,积极组织推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要抓好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养成自觉的节能意识。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制订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专题、专栏,宣传节能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宣传国家节能政策,宣传各级政府所采取的节能措施,积极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消费模式和社会风尚,公开曝光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执法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全力推进全民节能行动。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各市(州)、各部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认真开展好“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家庭”创建、节能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会同机关事务管理、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办公区域节能、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效标识、过度包装等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行动,确保全民节能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