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明电〔2007〕33号
- 【发布日期】2007-07-08
- 【生效日期】2007-07-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7〕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由于近期持续强降雨,我省淮河干流水位不断上涨,王家坝自7月3日以来始终处于超警戒水位。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8日―9日,全省自北向南有一次明显的强降雨过程,淮河流域雨势将再度加强,特别是淮河上游河南省和我省沿淮地区将出现大雨到暴雨,防汛抗洪形势十分严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防汛抗洪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各地要进一步认清当前防汛抗洪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防汛抗洪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各级党政负责人特别是县、乡(镇)党政一把手,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坐镇指挥,切实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打赢防汛抗洪这场硬仗。
二、严密防守,积极迎战淮河洪水。沿淮地区要充分做好来大水、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上堤防守,采取拉网式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严防瞒报、谎报、缓报或不报,坚决杜绝因工作疏忽而造成损失。要坚持科学防控,合理调度各类水利工程,努力减轻灾害损失。要提前做好沿淮行蓄洪区的运用准备。
三、高度警惕,切实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的安全度汛,各类水库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所有水库不得超蓄,病险严重的水库,要迅速降低水位,确保安全运行。要加强水库工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集中强降雨造成山洪泥石流灾害。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在第一时间将最新天气预报和防汛防灾信息传达到各级,传达到最基层,及时做好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各项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强化措施,努力加快排涝进度。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一步发动群众拆除河沟堵坝,保持涝水通畅。要彻底清除河道内的围网、网箱,为排水创造条件。各类排涝泵站要开足马力,全力抢排涝水,尽快恢复生产,及时开展抢种补种,减少损失。
五、加强协作,形成防汛抗洪救灾合力。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保持与本级防汛指挥机构的信息畅通;水利、水文部门要加强汛情监测预报,做好闸坝和水库调度,搞好技术指导;国土部门要强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措施;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防病防疫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开展救灾和组织生产自救,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财政、农业、公安、交通、电力等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防汛抗洪救灾提供支持和服务。各级防指要加强同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重要汛情、灾情信息,充分发挥人民子弟兵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作用。
六、严明纪律,确保防汛抗洪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视防汛抗洪为己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决不能因某个环节不落实、某个人不尽职而出现问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