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7〕55号
- 【发布日期】2007-07-20
- 【生效日期】2007-07-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55号)
呼兰、阿城区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哈尔滨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予以转发,请按预案要求,落实责任,严格制度,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哈尔滨市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
为切实做好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黑龙江省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黑国土资发〔2007〕70号,以下简称《省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2006年我市地质灾害简况及2007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2006年地质灾害简况
2006年,各区、县(市)政府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汛期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扎扎实实落实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了被省政府列为16处重点防灾隐患地和5处市级防灾隐患点没有发生地质灾害,实现了全市安全度汛。
(二)2007年全年降水趋势
据我市气象、水文部门分析预测,今年夏季,全市降水虽然正常略少,但盛夏降雨集中,且多局地暴雨。松花江干流、中小河流及山区、半山区的汛情高于常年。从降雨分布趋势来看,我市北部、东部地区降雨量偏大,且正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一些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沿岸、丘陵山区的乡(镇)、村屯及矿区极易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发生,7―8月尤为严重,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防范。
(三)易发地质灾害主要种类和隐患地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汛期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塌岸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1.东部、北部丘陵山地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防范区
尚志、延寿、依兰、五常等县(市)是地形起伏较大的张广才岭构造剥蚀低丘陵区,个别地区山地陡峭,河流源短流急。沟谷中多有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区内地质条件复杂,构造发育,加之人为活动较强,汛期如遇有持续强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中部平原松花江沿岸为地质灾害易发防范区
呼兰、巴彦、木兰、通河、宾县、方正等区、县(市)地处松花江流域,受降雨和江水侵蚀影响,极易导致堤岸塌岸、山体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应加强防范。
(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省预案》2007年确定,我市今年汛期防范重点为14处加上经市国土资源局调查补充的地质灾害防范点5处,共计19处。
其中省重点:
1.依兰县迎兰乡劈山岭村泥石流;
2.依兰县依兰镇晨光村西山崩塌;
3.依兰县达连河地裂缝;
4.依兰县团山子乡青春沟泥石流;
5.延寿县六团镇太安村、黎明村、新河村泥石流;
6.尚志市亚布力镇光辉村新立四队北泥石流;
7.尚志市鱼池朝鲜族乡筒子沟村崩塌;
8.尚志市乌吉密乡九北村西山不稳定斜坡;
9.尚志市庆阳镇香磨村北泥石流;
10.巴彦县郭家屯滑坡;
11.方正县黑河口村塌岸;
12.方正县西岸屯塌岸;
13.五常市沙河子北侧崩塌;
14.五常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入口处崩塌。
市重点:
15.宾县鸟河乡山体崩塌;
16.通河县凤山镇太平林场崩塌;
17.木兰县香磨山水库坝北侧崩塌;
18.阿城区平山镇会元山南坡泥石流;
19.呼兰区孟家乡团山村泥石流。
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位的主要防治措施
(一)尚志市4处汛期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区位
《省预案》对我市尚志市提出4处防灾重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及时建立行之有效的县(市)、乡(镇)、村、(屯)三级监测网络,并层层签订责任状;
2.认真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
3.在新的隐患体前设立警示牌,并载明警示内容;
4.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利用气象地面降水监测预报系统,提前布置和落实应急抢险的各项工作;
5.遇强降雨时确保监测网络的通信联络,各级负责人员随时做好赶赴隐患点进行监测、指挥的准备;
6.对险情严重的隐患地受威胁的村民,遇强降雨天气随时准备搬迁、避让。
(二)延寿县六团镇太安村泥石流
该隐患点位于延寿县城北50公里关门山水库上游,大、小柳树河流域处。在河流两侧的山体上,由雨水冲刷形成的沟壑有数百条之多。历史上曾多次发生因强降雨引发的泥石流涌进村庄,造成房屋坍塌、良田被毁、冲毁桥梁,给当地人民生活、生产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几年来虽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治,但因缺乏资金而未能彻底根治,遇强降雨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该隐患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建立县、镇、村(屯)三级监测网络,遇强降雨天气各村监测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加强监测;
2.继续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
3.充分利用气象预警监测系统,遇有险情时各级责任人及时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群众疏散、避让;
4.整修已设立的警示牌;
5.应动员社会力量,制定规划予以彻底根治。
(三)依兰县迎兰乡劈山岭村、青春沟泥石流
上述隐患点位于依兰县迎兰乡――丹青河林场公路25公里劈山岭村公路北侧和团山乡青春村东1公里处。汛期遇强降雨,汇集沟谷的洪水极易下泄,形成泥石流,公路和民房将直接受到严重威胁。两处隐患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加强乡、村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防灾意识,进一步提高临灾自救能力;
2.继续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
3.在隐患点明显地段设立警示牌,有险情时禁止行人靠近和车辆通行;
4.建立县、乡、村(屯)三级监测网络,根据气象预警预报,及时增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测、指挥;
5.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必要时及时转移受灾害威胁的居民、财物和牲畜。
(四)依兰县依兰镇晨光村西山滑坡
该隐患点位于依兰县牡丹江大桥西端3850米处。左岸依兰县――红星公路西侧为陡峭的山体,牡丹江紧靠路基流经。多年来,汛期发生的滑坡和泥石流经常覆盖并冲毁公路阻断交通,对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该隐患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禁止在滑坡体前缘取土、切削边坡;
2.在滑坡体地段设立警示牌;
3.汛期加强监测、巡查,遇有重大险情与有关部门实行联防,禁止车辆与行人通行;
4.应制定规划,实施综合治理。
(五)依兰县达连河地裂缝
该隐患点位于依兰县达连河镇哈尔滨煤炭工业公司依兰煤矿第三采区距松花江大坝最近处。几年前坝体曾出现一条地面裂缝,对煤矿三采区形成威胁。近年来煤矿采取了常年监测、填压坝体、避让开采等措施,继而又将已关闭的坝外小煤矿坑口封堵,同时填压、加固了坝体,提高了坝体迎水面的抗冲刷能力,缓解了因松花江水位上涨对煤矿采区的威胁。该隐患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继续成立由哈煤炭工业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防灾抢险指挥部和应急分队,切实落实责任制;
2.组织、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车辆、物资;
3.汛期加强对坝体的昼夜监测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
4.加强综合治理。
(六)方正县西岗屯、黑河口村塌岸
两村屯隐患均位于松花江地貌单元一级接地处,阶地前缘陡坎高度在8-10米左右,属底流掏蚀型塌岸。距离江边最近处居民约为40余户,受威胁房屋80-120余间,房屋距江岸最近处为3米,受威胁耕地30-50亩左右。该隐患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建立县、乡(镇)、村(屯)三级监测网络;
2.汛期对险工要段要派专人负责检查、巡查;
3.迅速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
4.组织危险地段居民避让、搬迁;
5.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彻底根治。
(七)巴彦县郭家屯滑坡
郭家屯滑坡点位于龙庙镇林青水库西侧。地面标高175-200米,山体呈半浑圆状,其主要由泥石流沟将该低山冲开形成的多条环形卸荷裂隙,裂隙最长100米,宽2.5米,深1.4米。该滑坡坡向为105度,坡度为68度,面积2000平米,体积10,000立方米。如遇强降雨则对郭家店西侧的居民构成严重威胁。应采取的措施是:
1.建立县、乡(镇)、村(屯)三级监测网络;
2.汛期对险工要段要派专人负责检查、巡查;
3.迅速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
4.组织危险地段居民进行避让,动员搬迁;
5.应协调农业、水务、林业等部门实施综合治理。
(八)五常沙河子镇和凤凰山森林公园山体崩塌
上述隐患点位于五常市沙河子镇东南2公里之磨盘山公路边及凤凰山森林公园入口处。受风化侵蚀影响节理很发育,如遇强降雨易引起碎石滑落山体崩塌,对山下公路的车辆和游人安全构成威胁。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禁止一切非法挖掘和开采活动;
2.设立常年警示牌;
3.遇有强降雨禁止游人、行人和车辆通行;
4.加强横向协调实施综合治理。
呼兰、阿城、宾县、木兰、通河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位亦应参照我市重点灾害点的预防措施并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拟定更具针对性的汛期防范措施。
三、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切实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汛前,要确认所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将其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并明确领导、单位、岗位及个人责任。
(二)制定预案,加强预防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在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的基础上,会同气象、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拟定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拟定本辖区防灾预案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要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预案的认知度,积极开展预案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把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乡(镇)、村、屯及个人。
(三)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确认为今年防灾重点的区域部位的监测和预报预警。要切实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机构、监测预报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公布上墙。对因资金等诸多因素影响一时不能彻底根治的地质灾害隐患地要设立警示牌;对受威胁的居民点要继续落实填写“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编写本区域、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四)多方合作,密切配合
各区、县(市)政府的民政、气象、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自的工作。要充分利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利时机,大张旗鼓地开展学习和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活动。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图片、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提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严格制度、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立即建立和启动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和汛期值班制度,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奔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灾害情况。
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值班电话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值班电话:53603182、53602905、(晚)84617914
传 真:5360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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