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208号
- 【发布日期】2006-09-21
- 【生效日期】2006-09-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职责分工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职责分工方案
(闽政办[2006]20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闽政〔2006〕18号)和《关于实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若干意见》(闽政〔2006〕19号),明确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落实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落实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职责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闽台产业对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对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促进闽台产业对接的具体措施,推动闽台产业对接取得更大成效。
二、省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省发改委
负责产业政策与规划引导,依据产业对接重点领域,适时发布相关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做好涉台项目的转报、核准、备案工作;协调做好对接项目前期工作,将重大对接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闽台产业对接论坛、研讨会等;做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宣传推介工作。
(二)省经贸委
负责制造业、服务业产业政策与规划引导,制订《闽台产业对接指导目录》,研究提出重点行业对接实施意见,协调推进闽台重点产业的对接工作;建立制造业、服务业重点领域对台招商项目储备库,做好对接项目的策划、生成和转报、核准、备案工作;组织指导省内各有关行业协会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的双向联络与交流,推进闽台产业双向对接洽谈,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闽台企业双向对接活动;扶持发展闽台制造业合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园区、基地和项目组团,协调解决对接企业工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省台办
负责协调落实改善台商投资环境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台商投资贸易纠纷,依法保护台商投资者权益;落实健全台商投诉协调机构,设立台商服务专线;负责落实邀请台湾有关行业协会、商协会及企业界重点人士以及产业界知名人士、台协会负责人等参加各类产业对接洽谈活动;会同宣传部门做好产业对接规划的宣传工作;牵头做好闽台产业对接论坛、研讨会等的组织工作。
(四)省外经贸厅
负责做好产业对接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与台湾有关工商机构、重要社团和企业界的联系,会同省台办、经贸委、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做好与台湾各类中介组织、产业界、工商界的联系交流;协调指导产业对接项目的招商引资;做好涉台项目的转报、核准、备案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改善台商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
(五)省信息产业厅
负责协调推进闽台信息产业对接工作,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我省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的具体对接项目;建立闽台信息产业对接的招商项目储备库,组织建立闽台信息产业交流和项目对接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做好信息产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和推进工作。
(六)省科技厅
负责协调推进闽台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对接工作,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项目招商工作;加强与台湾研发机构和生产力促进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技术与项目开发合作,促进闽台“产、学、研”结合的相关工作。
(七)省政府新闻办
配合省发改委做好闽台产业对接规划的宣传推介工作,引导和组织省内外主要新闻媒体、港澳台及国外媒体及时开展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跟踪报道。
(八)省劳动保障厅
负责协调解决台商投资企业用工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支持台商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组织建立面向台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力供求信息库;落实建立一批面向台资企业的劳务派遣基地和技能培训基地。
(九)省国土资源厅
负责研究提出保障闽台产业对接项目建设用地的具体政策措施。
(十)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负责落实促进闽台产业对接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省物价局
负责规范各类针对台资企业的收费管理。
(十二)省工商局
负责研究提出服务闽台产业合作的企业登记、注册等方面的便利办法。
(十三)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负责研究提出支持闽台产业对接的金融政策;具体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对接,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十四)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通关服务、提高通关效率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
(十五)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研究提出为来闽投资台资企业提供检验检疫便利服务的具体措施。
三、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职责
根据闽台产业对接规划确定的领域和行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对接的产业领域,落实本地产业对接的各项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对本地台商投资企业的指导,建立健全产业对接项目招商推介机制和跟踪落实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对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对接项目洽谈、报批、落地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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