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办〔2008〕88号
- 【发布日期】2008-05-29
- 【生效日期】2008-05-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榕政办〔2008〕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通知》(榕政办发[2008]9号)精神,5月8日-9日,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总工会、市编办、市农办、市统计局、市妇联、团市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了5个督查考核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2007年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工作。市督查考核组通过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材料、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和政策实施对象专题座谈会、深入街道社区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考核的情况看,我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普遍能够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分解任务,就业工作措施有力,积极就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促进就业四项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完成情况
2007年全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3%(控制在省下达3.5%的指标范围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5万人的10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万人的121%),“4050”人员再就业5347人(完成目标任务 3600人的148%)。从检查情况来看,尽管各县(市)区各项促进就业指标都完成,但各县(市)区不平衡。城镇登记失业率方面:长乐、连江两县(市)失业率较低,都控制在1.6%以内,永泰县城镇登记失业率偏高,达3.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方面:福清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在县(市)中最大,超过万人,达1.03万,平潭、罗源两县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都低于3千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五城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占全市的83.5%,达1.01万人,其中鼓楼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超过任务数21%,在县(市)中,闽侯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突出,超过任务数4倍。“4050”困难群体再就业方面:五城区“4050”人员再就业均超过任务数20%以上,其中仓山区超过65%,闽清、闽侯两县“4050”人员再就业数超过任务数5倍以上。
(二)各项积极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1、税费减免政策。2007年全市共为2184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享受减免税收506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75万元;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减免6.75万元,涉及90名下岗失业人员。各县(市)区税务、工商部门在做好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减免税费的基础上,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如仓山区工商局为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与大企业牵线搭桥,建立“战略联盟”,使他们享受进货优惠等便利,降低了经营成本。
2、就业援助政策。截止2007年12月底,我市累计为8.6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其中“4050”人员4.45万人),持证人员中已有6.5万人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75.4%(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达3.08万人,再就业率达69.2%)。为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县(市)区紧紧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落实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就业援助政策,2007年全市共帮扶1688户零就业家庭2952人就业,基本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帮助3560户“农村贫困家庭”实现一户至少一人就业。鼓楼区还出台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服务承诺文件,专门召开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区摸底的187户零就业家庭基本解决了就业问题。
3、就业服务政策。目前我市除鼓楼、仓山两区正在抓紧重新整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外,其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已统一名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新三化”建设,对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农民工均实行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2007年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了“再就业服务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共收集岗位信息44.3万个,登记求职22.6万人次,推荐就业16.5 万人次。鼓楼、仓山还结合旧城改造,开展了“三坊七巷送岗活动”和“南江滨拆迁专场招聘会”。马尾、福清、长乐、连江等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带领本地缺工量大的重点企业深入贵州、云南、四川、宁夏等中西部偏远山区进行劳务对接,有效缓解了企业招工难问题。
4、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岗位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2007年,我市共为 4772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补贴 218万元,对58933名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平潭县实行县职业培训中心、技能鉴定站、劳务派遣公司“三块牌子,一套人马”联合办公,推行“先培训,后上岗,先拿证,后就业”,使农村劳动力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5、社保补贴政策。“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是我市积极就业政策中受惠面最广、财政投入最大的一项,2007年共有3.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发放补贴金额达3769万元。
6、小额担保贷款政策。2007年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3笔919万元(当年发放额比前四年总和翻一番),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850万的发放任务,支持和带动了近两千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新增失业人员成功实现了创业和就业。台江区利用商贸集中区优势,把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与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结合起来,不断扩大贷款规模,2007年共发放小额贷款451万元,占全市贷款发放量近一半,支持了15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创办了服装店、幼儿园、食杂店、家电维修店等,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2007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再就业工作需要,积极调整财政资金,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4092万元,全年再就业资金支出9977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702万元,社会保险补贴3769万元,再就业培训补贴218万元、职业介绍补贴255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42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17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3万元、对农民工就业服务支出1561万元、其他支出2235万元。大部分县(市)区都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到资金投入到位、使用到位。为实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工作目标,鼓楼区财政还专门安排180万元用于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专项经费,台江区从就业经费中安排奖励小额担保贷款开展好的社区劳动工作。
(四)劳动保障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情况
目前,全市现有的380个社区(其中五城区294个社区)、44个街道、153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2184个村(占全部2455建制村总数的89%配备了协理员);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各县(市)区按照街道(乡镇)“六个到位”、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四到位”等标准不断推进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长乐市、闽侯县下拨专项资金给所有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罗源县依托乡镇、村劳动保障平台,摸清了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并引导与县开发区企业对接。
(五)失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福州市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3.4亿元,完成省下达征收任务2.5亿元的121%;失业保险参保单位4.3万户,参保人数79.47万人,居全省首位。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个人缴费凭证完成率达97%。同时,2007年8月根据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发放标准,从 423元/月--483元/月提高到482元/月-- 551元/月,平均增加幅度达14%。全年失业保险领取人数31171人,失业保险金支出17290.1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10731.71万元;医疗费支出645.19万元;丧葬抚恤补助9.61万元;职业培训49.52万元;农民合同工一次性发放141.28万元;其它支出0.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534.84万元),失业保险较好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功效。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2007年我市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创造出一些很好的经验。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基本列入财政拨款,但还有个别区尚未有效落实。此外,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人员数量、结构与承担日益繁重的就业再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职能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原县(区)属集体企业“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尚未很好落实。鼓楼、台江、仓山等三城区尚未落实原辖区内县(区)属集体企业“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是一些县(市)区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认识不到位,小额担保贷款仍需大力宣传推进。截止2007年底,闽清、平潭、长乐、福清等四县(市)区小额担保贷款还未实现“零”的突破,晋安、仓山两区贷款任务数未能完成。
四是就业再就业资金预算和使用存在问题,具体如下:1、部分县(市)区本级没有及时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如仓山区财政对就业补助资金未编制财政预算,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晋安区财政一年仅安排10万元就业再就业资金,业务工作无法开展;2、一些县(市)区已经预算就业再就业资金没有及时拨付使用。如永泰县累计结余268万元,闽侯县结余316万元,马尾区结余236万元;3、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单位存在专项经费与正常工作经费混淆使用,经费使用不够规范。
五是劳动保障基层基础建设仍较薄弱。检查中发现,尽管我市财政去年对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下拨补助经费,但大多数县(市)财政基本没有配套相应经费。一些县(市)区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经费还缺乏保障,如仓山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属自收自支编制,目前工资都难以保证,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考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积极就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3、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力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强化就业援助的针对性、措施的规范性和机制的长效性,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促进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岗位援助,帮助困难人员走上就业岗位。
4、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推进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落实,加快建立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创业培训、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小额信贷、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的创业促就业政策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实现就业倍增效应。
5、切实增加政府投入,确保积极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县(市)区要根据就业工作的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当年各级财政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实际投入要比上年有所增加,确保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所需资金的落实。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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