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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2007]112号
  • 【发布日期】2007-08-14
  • 【生效日期】2007-08-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07]112号)




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

为适应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需要,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我会制定并颁布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试点初期,试点公司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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