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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教育系统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教直〔2007〕26号
  • 【发布日期】2007-08-15
  • 【生效日期】2007-08-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教育系统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教育系统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闽教直〔2007〕2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系统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福建省教育系统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省教育系统转星调整工作,根据《福建省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1、地面接收调整任务:现在使用的鑫诺1号卫星Ku转发器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和IP数据节目全部调整到亚太6号卫星(东经134度)Ku频段转发器传输,即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央电教馆、教育系统单位接收散户等数据广播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收亚太6号卫星Ku频段传输的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和IP数据节目(技术参数见福建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下载中心 ”)。
2、转星的时间安排:转星调整时间为8月1日―8月31日,考虑到农村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量大,新旧卫星并发时间为8月1日到9月24日。
3、验收工作安排:转星调整工作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按期按质完成任务。
二、转星工作原则
1、明确任务,不留死角。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有地面接收设施的调整任务。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将卫星转星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学校,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三、转星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8月10日-15日,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分工负责,摸清设备数量和使用情况,统计需要技术支持调星接收用户数,指导各校如何调整。
第二阶段:8月16日-18日,参照国家广电总局制作的转星设备接收操作手册(光盘),也可到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在线收看转星设备接收操作指南视频教程或下载视频教程,配合广电部门组织县级技术培训。
第三阶段:8月19日-31日,对成功转星用户资料进行存档。以县(区)为单位登记造册分别上报设区市教育局,并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单位)直接上报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第四阶段:9月1日-15日,由市、县(区)广电部门牵头,教育局配合,9月1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主动联系,争取支持。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有关高等学校(单位)要根据当地广电部门转星调整具体安排,积极配合落实教育系统地面接收调整工作。特别是我省农村中小学,要依靠当地广电部门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保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卫星接收设备开学前顺利完成教育系统站点调整工作。
2、制订方案,周密部署。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进展,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系统地面接收设施转星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3、及时反馈,下情上达。在转星工作期间,各县(区)要对本地的基本情况、基本做法和工作经验及时反馈和上报给设区市教育局,并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每周四上午11:40前报给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单位)每周四直接上报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汇总后于每周五下午统一上报教育部。联系人:罗维源;联系电话:0591-87091397;传真:0591-87091392;E-mail:lwy@fjedu.gov.cn。
4、加强技术支持与服务。各县(区)电教部门要组织专门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在乡、镇、校进行技术服务,提供转星咨询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5、加强监督和检查。县(区)转星领导小组要对转星调整工作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转星调整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不留死角。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转星工作进展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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