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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35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35号
  • 【发布日期】2007-09-06
  • 【生效日期】2007-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35号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35号

关于批准对莎车巴旦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莎车巴旦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申请对莎车巴旦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喀署函[2006]9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泽普县、英吉沙县、麦盖提县、伽师县、岳普湖县、巴楚县、疏勒县、疏附县等9个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纸皮、双果、晚丰、叶尔羌圣果、叶河丰。

(二)立地条件。

土质为砂壤土和砂土,土层深厚、肥沃,通透性良好,土壤pH值7.8至8.4。土壤厚度≥100厘米,含盐总量≤0.2%。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方法:采用山桃、毛桃和扁桃为砧木,通过无性嫁接方法繁殖。

2. 栽植:

(1)栽植时期:春季土壤解冻后至芽萌动前栽植。

(2)栽植方法:采用沟植法,挖大坑定植,规格≥0.8×0.8×0.8m,每坑施入腐熟的有机肥20 kg至30kg,栽后踏实并及时浇水。

(3)栽植密度:每公顷栽苗≤495株。

(4)授粉树配置:采用花期相同或相近的3至4个优良品种按双行式交替栽植,相互授粉。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按1至2:1配置。

3. 土肥水管理:

(1)土壤管理:土壤封冻前,耕翻树盘。生长季节中耕2次,中耕深度≥20厘米。

(2)施肥:施肥分基肥和追肥二种。

(3)施肥量:

幼树期: 每年每公顷施基肥≥15000kg;追肥每年1至2次,每公顷施氮肥75至150 kg。

盛果期: 每年每公顷施基肥≥20000kg;适量追施磷、钾肥。

(4)灌水:在萌芽前、果实发育、果实成熟前、采收后和土壤封冻前各浇水1次。

4. 整形修剪:

采用主干疏层形和开心形等树形,冬季修剪和夏季修剪相结合的方法,调整树体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确保树体通风透光。

5. 采收及晾晒:

(1)采收:8月15日后外果皮自然开裂时开始采收。

(2)晾晒:果实采收后,巴旦姆坚果晒至种仁干脆,种仁含水量7%时,即可入库。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莎车巴旦姆种仁扁椭圆形,黄色,果仁中大,仁重≥1.0g,出仁率43%至62%,饱满味香甜。

2. 理化指标:

种仁含蛋白质≥28%,总糖≤8%,脂肪酸≥55%,含水量≤7%。

三、专用标志使用

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莎车巴旦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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