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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南昌铁路局关于成立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铁路分中心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7〕263号
  • 【发布日期】2007-10-06
  • 【生效日期】2007-10-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南昌铁路局关于成立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铁路分中心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南昌铁路局关于成立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铁路分中心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综〔2007〕263号)




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移交铁路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通知》(建金管〔2006〕324号)的要求,为确保福州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与南昌铁路局共同研究,决定成立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铁路分中心移交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时小雨(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熊辉敏(南昌铁路局总会计师(副局级))

张定锋(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林锋(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成员:陈学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潘丽珠(市财政局局长)

林良云(市审计局局长)

阮孝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邱幸青(市委编办主任)

李辛生(南昌铁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

万德田(南昌铁路局党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

王新(南昌铁路局劳动和卫生处处长)

李铁真(南昌铁路局财务处处长)

李茂新(南昌铁路局社会保险事业处处长)

朱永(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铁路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锋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移交工作的筹备及协调各项事宜。

二○○七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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