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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7号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7号
  • 【发布日期】2007-10-23
  • 【生效日期】2007-10-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7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7号

关于批准复旦大学等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公告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2007年第六批)进行了审查。现将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单位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批准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

(一)复旦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1824号)

(二)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2731号)

(三)云南路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434号)

二、批准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23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批准调整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

三、批准以下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

(一)大连市环境保护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501号)更名为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二)浙江环龙环境保护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22号)更名为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三)湖北省气象科技产业管理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2615号)更名为武汉区域气候中心

请上述一、二项中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第三项中的单位可于2007年乙级单位资质延续审查完成后再行领取证书。第一、三项中的单位应在领取证书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领证地点: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质管理与培训部(北京安外北苑大羊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面领地商务楼A座1001室)

联系人:刘金洁 朱 莞

联系电话:(010)51095497

附件:各单位评价范围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各单位评价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批 准 的 评 价 范 围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

1
复旦大学
国环评证乙字第1824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云南路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3434号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国环评证乙字第2731号
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231号
增加化工石化医药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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