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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石狮市友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许可〔2008〕55号
  • 【发布日期】2008-05-23
  • 【生效日期】2008-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石狮市友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石狮市友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55号)




石狮市友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住所的申请材料以及泉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公司名称由“石狮市友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石狮市达狮雄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纯治变更为王荣聪,公司住所由“福建省石狮市东西二路地税局一楼”变更为“石狮市八七路2412号达狮雄大厦”。你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晋江达狮雄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达狮雄集团青岛啤酒石狮销售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吴纯治出资125万元;王荣聪出资75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原《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16A10002)即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后15日内,应将特行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寄送我委和泉州市贸发局。新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小兰;联系电话:0591-878220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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