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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王力宏和英籍演员莫文蔚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2098号
  • 【发布日期】2007-10-24
  • 【生效日期】2007-10-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王力宏和英籍演员莫文蔚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王力宏和英籍演员莫文蔚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098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160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艺总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MTV亚洲有限公司共同邀请美籍演员王力宏、英籍演员莫文蔚,于2007年11月23日到上海参加“2007影视歌巨星炫风超级盛典”的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此复。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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