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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0-26
  • 【生效日期】2007-10-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底,联合国通过决议,决定从2007年起将每年11月14日“世界糖尿病日”更名为“联合国糖尿病日”,并要求所有会员国、联合国各相关组织、其他国际组织和民间团体,以适当方式开展“联合国糖尿病日”活动;2007年,要开展主题为“糖尿病和儿童青少年”的“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为积极响应联合国号召,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糖尿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我部定于“联合国糖尿病日”前后在全国开展2007年“联合国糖尿病日”――中国在行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时机,围绕儿童和青少年的糖尿病预防,针对合理膳食、适宜锻炼、控制体重、早期发现与治疗等,宣传儿童和青少年健康行为养成的重要性,并与本地开展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动员媒体广泛宣传,共同促进公众对糖尿病防治的关注。我部将于11月14日举办2007年“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及其家长开展相关活动。
二、为支持各地开展宣传活动,我部组织编写、设计了《儿童和青少年糖尿病防治宣传知识手册》、招贴画等宣传资料,电子版将于近期在我部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moh.gov.cn)。各地可下载后自行制作展板或挂图。同时,我部还制订了2007年“联合国糖尿病日”――中国在行动参考策划方案(见附件2),供各地组织开展活动参考。
三、宣传活动期间,各地应本着“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原则,邀请教育、体育、新闻宣传等多部门,特别是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参与,并积极动员知名人士、从事糖尿病防治的卫生工作者、糖尿病患儿及其家长等参加,体现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广泛参与和良好互动。
四、请各地于11月30日之前将开展“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执行情况(总结、有关图像、制作的材料等)报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以编印《首届“联合国糖尿病日”――中国在行动宣传画册》。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联系人:李光琳 电话:010-68792369 传真:010-68792514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联系人:白雅敏 电话:010-83136483-2007 传真:010-6304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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