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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7] 139号
  • 【发布日期】2007-10-29
  • 【生效日期】2007-10-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海府办 [2007] 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琼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许 梢(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黄春蓉(市总工会副主席)
雷乃钊(市商会副会长)
曾繁旭(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委 员:陈海燕(市总工会)
黄田春(市商会)
肖 健(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由曾繁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海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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