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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王力宏到广州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2232号
  • 【发布日期】2007-11-12
  • 【生效日期】2007-11-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王力宏到广州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王力宏到广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232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7]10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市明星巨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演员王力宏,于2007年11月22日到广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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