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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7〕1452号
  • 【发布日期】2007-11-16
  • 【生效日期】2007-1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1452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营业场所由“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A座16层、17层”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A座4层B、C、D单位、16层全层、17层全层”。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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