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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经纪公司从事企业年金管理咨询业务的复函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厅函〔2007〕314号
  • 【发布日期】2007-11-16
  • 【生效日期】2007-1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经纪公司从事企业年金管理咨询业务的复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经纪公司从事企业年金管理咨询业务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7〕314号)




山东九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扩展业务范围内容的请示》(九保经发〔2007〕01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保险经纪机构从事企业年金管理咨询业务不违反保监会关于保险经纪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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