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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办函〔2007〕253号
  • 【发布日期】2007-12-03
  • 【生效日期】2007-1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7〕2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128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姜斯宪(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屈建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飞(省建设厅厅长)

成 员:林回福(省发展与改革厅厅长)

陈海波(省财政厅厅长)

林诗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

简梁盛(省卫生厅厅长)

陈孝京(省建设厅副厅长)

丁尚清(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局长)

徐唐先(海口市市长)

陆志远(三亚市市长)

严 正(文昌市市长)

符宣朝(琼海市市长)

郭全茂(儋州市市长)

邓泽永(万宁市市长)

黄 坚(五指山市市长)

杨树岷(定安县县长)

杨思涛(澄迈县县长)

羊经位(临高县县长)

王应才(白沙黎族自治县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海南省“十一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计划》实施工作进行领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监督指导市县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陈孝京(省建设厅副厅长)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出会议建议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5372305,65356592。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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