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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钢琴家凯瑟琳・奥德娜、加拿大小提琴家凯・格卢斯汀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2430号
  • 【发布日期】2007-12-12
  • 【生效日期】2007-12-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钢琴家凯瑟琳・奥德娜、加拿大小提琴家凯・格卢斯汀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钢琴家凯瑟琳・奥德娜、加拿大小提琴家凯・格卢斯汀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430号)




河北省文化厅:
你厅冀文市函[2007]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北生活时尚广告有限公司邀请法国钢琴家凯瑟琳・奥德娜、加拿大小提琴家凯・格卢斯汀一行2人,于2008年3月18日至4月3日来华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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