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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沙龙电影乐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2485号
  • 【发布日期】2007-12-20
  • 【生效日期】2007-12-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沙龙电影乐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沙龙电影乐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485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7]37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演出公司邀请德国沙龙电影乐团一行9人,于2008年1月15日至2月15日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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