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办〔2007〕51号
- 【发布日期】2007-12-26
- 【生效日期】2007-1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穗府办〔2007〕5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市人民政府共接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88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8件、省政协提案7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32件、市政协提案374件。这些建议和提案就市政府的各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政府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职能分工,这些建议和提案由70多个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研究办理和答复。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全部建议提案已在规定的时间里办理答复完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一年来,市政府各承办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州的具体行动,作为优化城市环境、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工作细则》和省市人大、政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研究办理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办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办理责任,对做好办理工作给予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如市发改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等许多单位在本单位的领导办公会议上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指定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跟踪督办。市规划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牵头,办公室主任和具体承办处室领导参加的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局办公室设置工作小组,负责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协调、联络等工作,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市交委今年制定了《市交委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对市交委各部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进行考评,对建议提案推诿不办、延误办理及逾期不报、未积极跟进等情况,均予以扣分,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时效性。萝岗区政府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扎实推进
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去解决,力争“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如市劳动保障局针对市人大代表《关于农转居社会养老金交给农村信用社发放支付的建议》(第2220号)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就开展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问题进行协商。经过多次协调,目前已基本达成协议,将在白云区全面进行试点,为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市教育局在办理《关于重视早期干预,关注特殊儿童成长的建议》(第4075号)的提案时,在局办公会议上专题讨论,并邀请提案人召开座谈会,就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取得了很好效果。市公安局针对《加快设置或完善广州市老城区通向市区外几大出口的车辆引导标志》(第3057号)的提案,专门对我市老城区通向市区外几大出口的高速公路指路标志设置情况进行了一次摸查,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市市容环卫局将有关垃圾处理方面的建议提案作为办理工作重点,专门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派出专人进行实地调查,专题进行分析研究,制订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垃圾处理过程的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注重协调,密切沟通
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过程中,更加注重加强与人大和政协有关工作部门、主会办单位之间以及单位内部的沟通协调,努力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同时,以更加主动、更加普遍、更加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做好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如市发改委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了“三沟通”制度:办理之前沟通了解真实情况、办理过程沟通征询意见、办理答复后沟通跟踪落实工作事项。市公安局将做好沟通联系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所主办的全部建议提案做到件件有沟通,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市国土房管局对负责主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都由牵头办理的处室主动上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认真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他们所主办的2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22件市政协提案均没有收到不满意的反馈意见。针对一些由于法规政策或地方权限等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提案,有关承办单位都积极与人大代表、提案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如市公路局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关于撤消从化市内105线太平收费站的建议》(第2029号)时,得知人大代表对有关答复表示不满意后,没有因为领衔代表表示工作忙、难以安排时间就放弃沟通机会,而是反复多次地与代表相约时间,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详细解答人大代表的疑问。他们对工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最终取得了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办理结果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了12件重点督办件,其中,市市政园林局承办了1件省府办公厅重点督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市水利局承办了1件省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的省政协提案,市文化局承办了1件省政协提案委重点督办的省政协提案,市建委承办了2件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及1件市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的市政协提案,市交委、市农业局、市人口计生局、市侨办各承办了1件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各承办1件市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各承办单位领导对这些重点督办件的办理都非常重视,成立分管副局长以上领导为组长的办理机构,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办理工作的开展。各经办同志也积极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与人大代表、提案单位及委员密切沟通联系。目前,12件重点督办件进展良好,受到省市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和好评。如市水利局等单位在办理省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以民生为重,解决江村、西村、石门等供水厂原水水质严重不达标问题,保障广州中心市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第318号)时,多次召开办理工作协调会并到现场进行详细调研考察。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办理工作方案,促进了西江引水工程各项工作的开展。市交委针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广州东部公交网络建设,扎实解决“禁摩”后群众出行问题的建议》(第1018号)提出的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广州东部黄埔、萝岗等区考察当地公共交通,梳理工作思路,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以及相关单位召开现场会及座谈会,会后又与代表、东部各区政府部门和交通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市工商局、市经贸委积极主动做好市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关于营造更加宽松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第1045号)的办理工作,多次与提案人及有关部门座谈沟通,共同研究办理工作的切入点,对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的结构,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新一轮的发展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开展了深入调研,草拟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2007年11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环保局结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建议市政府尽快落实搬迁华南轮胎厂》(第2063号),与华南轮胎厂的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污染整治方案,并派出专人前往上海、杭州、贵阳的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同时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现场办案,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有效地促进了该企业的废气治理工作。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机关的充分肯定。为促进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水平,特对在200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市发改委等16个单位和刘健等25位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表扬单位(16个):
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工商局、萝岗区政府
表扬个人(25人):
刘健(市发改委)、郭海彬(市经贸委)、梁海珍(市科技局)、邹琨(市公安局)、黎晴(市民政局)、区咏莹(市劳动保障局)、姚涛(市农业局)、刘伟中(市外经贸局)、冯清源(市文化局)、邢静雯(市卫生局)、高兆祥(市国资委)、王轶君(市规划局)、李玉华(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彭晓丽(市物价局)、何秋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丁劭筠(市旅游局)、江露琳(市法制办)、郑虹(市公路局)、邓晖(市城管支队)、熊珊(市地税局)、蓝小军(海珠区政府)、陈佳(白云区政府)、周文娜(番禺区政府)、林楚能(南沙区政府)、何泽安(增城市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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