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26号
- 【发布日期】2008-03-14
- 【生效日期】2008-03-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2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26号
关于批准对松阳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松阳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划定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松政〔2006〕4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浙江省松阳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适制松阳茶的品种:迎霜、嘉茗1号、龙井43、白叶1号、银猴等无性系品种和内质好的鸠坑有性种。其中适制松阳银猴品种为银猴。
(二)立地条件。
土壤呈酸性,pH值4.5至6.5,非石灰岩发育成黄泥土和红松泥,土层深度在0.5米以上,有机质含量1.0%以上。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选择:采用无性繁殖的方式进行育苗,种苗必须选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根系正常的一年生无性系茶苗。
2. 茶树种植:
(1)定植时间分别为早春和初冬季节。
(2)定植密度为:单条播:每公顷苗数≤75000株;双条播:每公顷苗数≤90000株。
3. 树冠培养:幼龄茶园进行3至4次定型修剪;成龄投产茶园通过轻修剪,一般每年或隔年进行一次;视树势情况确定重修剪或台刈重新培养树冠。
4. 施肥: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不少于2500公斤;追肥不少于3次;秋冬季结合深耕施基肥。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鲜叶采摘。
1. 采摘时间和标准:采摘期为春季。采摘标准为一芽一至二叶。鲜叶质量要求芽叶完整,鲜嫩匀净。其中松阳银猴采摘标准为一芽一叶初展。
2. 鲜叶运输:必须用清洁、透气良好的盛具装盛,不得紧压,注意保质保鲜,合理贮存。
(五)加工工艺。
工艺流程:鲜叶摊放→杀青→揉捻→造型(仅适用松阳银猴) →干燥→成品。
鲜叶摊放厚度1.5 cm至5cm,杀青锅温280℃至300℃,其中松阳银猴鲜叶摊放厚度1.5cm至2cm,杀青锅温150℃至200℃,直至杀透杀匀。揉捻掌握轻―重―轻揉捻原则,揉至茶叶成条,茶汁溢出。造型时松阳银猴造型至茶叶银毫显露,达到八成干。干燥:初干滚(烘)炒至九成干,出锅摊凉。足干滚(烘)炒至手捏成粉,香气盛发,使其含水量6%以下。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松阳茶外形条索紧结绿润,汤色清澈绿亮,香气香高持久,滋味鲜浓,叶底嫩绿明亮。其中松阳银猴外形条索紧实翠润、白毫显露,汤色嫩绿清澈明亮,香气栗香持久,滋味鲜醇甘爽,叶底肥嫩明亮。
2. 理化指标:水浸出物≥38%,氨基酸≥4%(仅指松阳银猴)。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松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松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松阳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