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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国国际标准舞演员到深圳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386号
  • 【发布日期】2008-03-19
  • 【生效日期】2008-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国国际标准舞演员到深圳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国国际标准舞演员到深圳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386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8]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深圳市铜锣湾演出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港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邀请意大利、俄罗斯、丹麦、斯洛文尼亚、希腊、德国、英国、波兰、挪威、芬兰、匈牙利、索马里、澳大利亚国际标准舞演员共26人,于2008年7月到深圳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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