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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算机化教考分离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
  • 【发布文号】煤安监行管〔2008〕7号
  • 【发布日期】2008-03-31
  • 【生效日期】2008-03-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算机化教考分离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算机化教考分离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煤安监行管〔2008〕7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根据安全培训考核“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国家煤矿安监局先后组织开发了“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及配套的考试软件,2007年在河北、山东、贵州等8个省(市)进行了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4月起陆续在全国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算机化教考分离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工作安排

1.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试运行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试运行地区为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市),试运行时间为2008年4~7月。第二批试运行地区为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江西、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试运行时间为2008年6~8月。

2.为保障全国实施计算机化教考分离试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委托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负责对考试软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分两期进行,在4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主要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算机考试软件操作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第二期主要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计算机考试软件操作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以上两期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各地试运行单位的确定

1.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要结合本地区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布置计算机化教考分离考试单位的数量和分布位置,考试单位的确定既要方便考试、满足考试人员需要,又不可设置过多,给考试组织和管理带来不便。

2.试运行工作要“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优先选择计算机硬件条件较好,培训教学管理工作相对规范的单位开展,待积累一定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推开。试运行工作的开展不得影响日常培训考核工作秩序。

三、其他要求

1.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要认真推行计算机化教考分离工作,统一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管理,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并于4月15日前,将确定的试运行单位名单汇总后报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联系人:艾娟,电话:010-64464064(带传真)。

2.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统一布置此项工作,将试运行单位参加计算机考试软件培训的人员名单按期次汇总后报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联系人:沈艳宁,电话:010-84274708,传真:010-84275924。第一批试运行地区参加培训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第二批试运行地区参加培训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2日。

3.请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认真准备计算机化考试软件操作人员培训前期准备工作,落实计算机考试软件光盘的制作、软件使用说明书的编印及软件使用中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附件:1.试运行单位上报表
2.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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