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昌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洪府厅发〔2009〕86号
- 【发布日期】2009-07-13
- 【生效日期】2009-07-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昌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
为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大成效: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了4.85%、4.53%和5.21%,连续三年超额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降耗任务。但是,我市浪费能源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汽车消费追求大排量,住房消费追求大面积,装修装饰追求豪华,大量使用一次性用品,产品过度包装等,不仅造成了需求的不合理增长,而且加剧了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加重了环境污染,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我市又是一个能源缺乏地区,不产煤、石油和天然气,能源供应80%以上从外地调入,节能降耗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广泛动员全民节能,把节能变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全民节能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市、县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责任单位:市节能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公务用车每周少开一天。从2009年6月20日起,除特殊公务车外,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能办、市监察局)
(三)政府带头垂范,完善政府办公场所节能基础性工作。对有条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红谷大厦,要积极利用社会资金推进该大厦整体节能改造。年底前,所有驻红谷滩行政中心的市直单位都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改变目前按照办公用房面积分摊方式缴纳水电费的状况。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能办)
(四)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能办)
(五)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能办)
(六)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灯及节能型路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和用电紧张时期,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商场家用电器样机等要减少用电,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局、市节能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普及使用节能产品。今年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主要城区居民中再次推广节能灯20万支。在广场、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采取散发节能宣传单等方式,宣传节能政策和节能知识。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节能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
(八)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石油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责任单位:市商贸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
(九)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
(责任单位:市节能办)
三、加大全民节能行动宣传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能源供求紧张形势和节能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宣传节能政策,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市委宣传部门和市节能办要制订全民节能宣传方案,纳入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统筹做好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有关宣传工作。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制订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强化深度报道,加大节能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曝光浪费能源现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组织推动在工矿企业、学校、社区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节能科普活动。
四、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市节能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并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市节能监察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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