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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辽宁省
  • 【发布文号】辽政办发〔2005〕14号
  • 【发布日期】2005-03-11
  • 【生效日期】2005-03-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辽宁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协调小组关于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协调小组关于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协调小组《关于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巩固行政执法大检查成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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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阜新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案件的批示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4〕149号)要求,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协调小组于去年11月15日至12月28日,对全省14个市和省政府60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中,省政府行政执法大检查检查组对150个省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市县(市)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共撤销各类无执法资格的主体90个;清理废止了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范性文件848件;当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166起;清理临时工、合同工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达4681人;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接到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信1000余个(件),立案调查300件,现已结案287件,结案率87%。

(一)认真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树立文明执法队伍形象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能够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将清理整顿执法队伍作为重点,对行政执法主体认真进行清理和整顿,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1.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都对执法队伍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营口市对原有的361个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确认了347个合法的执法主体,清理了14个不合法的执法主体,对没有委托书或没有明确委托内容、范围、权责不清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规范。

2.清退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还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逐一清理,大检查期间共清退参与执法的临时工、合同工4681人。葫芦岛市政府对本市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对在执法岗位的合同工129名、临时工3名作了相应处理。阜新市在对全市执法队伍的清理中,共清理出在执法岗位的临时工、合同工695人,全部予以辞退。

3.采取措施,树立文明执法形象。一是转变执法观念。大连市政府倡导采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促进行政管理相对人提高守法意识的做法,该市行政执法局提出了“宣传教育不到位不处罚”的执法思路,市工商局做出了关于市场主体方面18种情况“首次不处罚”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进一步端正执法思路,改进执法方式,消除违法执法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本溪市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持主体公告到财政部门办理罚没手续登记,领取罚没票据,凡未审查和公告的一律不得进行处罚。三是结合软环境建设,努力整改存在的执法问题。盘锦市召开了全市软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在各级政府部门开展了软环境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省公安厅、人事厅、烟草专卖局、教育厅、民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也都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措施,认真研究和解决了本部门软环境建设中的行政执法不作为和执法不当等
问题。

(二)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高度重视,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加速了行政机关职能转变,确保了行政许可法的有效实施。

1.扎扎实实开展行政许可的“清理规定、清理主体、清理项目”工作。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全省共清理各类文件13.14万件,其中涉及行政许可的6718件,在涉及行政许可的文件中,修改的1344件,废止的2104件。省本级共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330件,其中修改和废止的121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于7月1日正式公布;省本级对135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审核,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09项,占总数的45%,取消行政许可主体24个,占总数的27%,保留行政许可主体65个,占总数的73%。目前,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文件已停止执行;未经确认的行政许可项目已停止执行;被取消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机构已停止实施行政许可行为。

2.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各市、各部门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培训做了大量工作。各市采用上街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我省近万名机关干部走上街头宣传行政许可法,总计发放宣传资料32万份,发放行政许可法单行本9000册,悬挂宣传标语5700幅,直接咨询的人员近10万人次。

3.改进行政许可审批方式,提供便民、高效的服务。一是积极推行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的“一个窗口”式审批行政许可形式。大连市将“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开通了网上审批业务,所有进厅事项的咨询、审核等审批行为均可在网上进行。二是合理配置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办理人员的工作权限。朝阳市政府对所有经批准的行政审批项目,都进入市行政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对“窗口”工作人员,特别是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三是全面公示行政许可信息。省国土资源厅新建政务公开暨受理行政许可办事大厅,公示行政许可相关信息。省财政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在网站和办公场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以方便群众申请行政许可。

4.建立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我省各级行政机关积极研究制定相关的保障措施,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保障制度。阜新市政府制发了《阜新市行政许可公开办法》,锦州市出台了《锦州市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丹东市国土规划局出台了“五条禁令”和“十项便民措施”,建立了考评“跟踪卡”制度,详细规定了各种项目的办理时限。省工商局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涉及本级机关行政职责的事项必须做到“三个一次清”,即咨询事项一次说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登记注册表式一次给清。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行政执法部门从分解细化职责入手,完善责任制体系,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完善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实施。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普遍制定了培训上岗、执法公示、评议考核、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制度。明确执法性质、种类、权限,并逐级分解到执法处室及岗位,制定科学合理的责任制流程图。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还着力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2.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评议考核内容。本溪市改变每年年末进行一次综合指标考核的作法,变静态考核为动态考核,变法制办单独考核为市监察局、信访办、政府督察室联合考核。营口市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目标考评工作中,将“通用目标”与“专项目标”考评相结合的评议考核机制引入县区,在目标管理中实行“一票否决”。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省政府部门把落实执法责任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和考核是否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单项考核,严格奖惩。

3.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引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县乡各级政府有效地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各市政府认真抓好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沈阳市政府在认真总结基层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了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经验交流会,深入研究了基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促进了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基本上形成了“纵向到底,横
向到边”的格局。

4.拓展监督渠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在实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同时,也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大连市专门制定了《大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大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鞍山市政府法制部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联系,形成合力,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由市监察局和法制办定期对本市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予以通报,联合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省交通厅在全行业普遍实行了执法公示制和承诺制,对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全方位监督,树立文明公正执法的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全省从事行政执法的队伍庞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费保障和机构编制数量与承担的职责不对应,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违法不纠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在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仍然存在。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影响了执法机关形象。二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经费虽已纳入财政预算,但大多得不到保障。部分单位罚款收费虽然实行收支两条线,但仍存在财政按比例返还的问题。三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审核程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在检查中发现,有些依法不得以本单位的名
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处罚。四是《行政许可法》的部分规定还未完全得到落实。由于机构、人员经费等客观因素的限制,部分行政许可工作实际上仍由未经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参与实施。行政许可法规定不得收费,但部分单位还存在违规收费问题。五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发展不平衡。执法任务重且设立法制机构的部门往往好于其他部门,省直部门好于市直部门,市直部门好于县(区)部门。由于有的县(区)的法制机构级格较低,人员较少,有的乡(镇)政府未设法制工作人员,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展缓慢,致使行政执法中的多数问题均出现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各类站、所。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作好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巩固行政执法大检查成果,努力改
善行政执法形象,促进我省软环境建设,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构
建和谐辽宁提供法制保障,下一步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统一考试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2005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具体做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通知的要求,重点抓好“一个窗口”对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已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不收费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行政许可法在我省的全面有效实施。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重点抓好“两制”在县、乡两级的延伸工作,建立适合基层乡镇政府特点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模式,夯实责任制基础,规范基层政府行为。

(四)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认真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经费自筹自支问题,行政机关及依法授权、委托的组织的行政执法经费一律由财政保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返还。

(五)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搞好综合执法试点,支持条件成熟的市扩大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范围,指导文化、农业、卫生、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附件: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考核结果

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协调小组?
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考核结果?

一、各市政府
优秀单位(4个)
大连市、葫芦岛市、鞍山市、本溪市
达标单位(8个)
铁岭市、沈阳市、营口市、辽阳市、朝阳市、锦州市、盘锦市、丹东市
基本达标单位(2个)
阜新市、抚顺市

二、省政府部门?
先进单位(17个)
地税局、环保局、水利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厅、国税局、邮政局、审计厅、交通厅、卫生厅、建设厅、经委、劳动保障厅、财政厅、通信局、广电局
达标单位(23个)
林业厅、信息产业厅、农委、测绘局、海洋与渔业厅、保密局、民委、档案局、烟草专卖局、安全厅、教育厅、物价局、人事厅、民政厅、公安厅、质监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防办、中小企业厅、统计局、旅游局、知识产权局
基本达标单位(19个)
动物卫生监管局、司法厅、信访办、地震局、粮食局、商业厅、监狱局、科技厅、国防科工办、气象局、审计署驻沈办、煤炭局、文化厅、外经贸厅、新闻出版局、外办、体育局、农电局、煤矿安监局?
未达标单位(1个)?
黄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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