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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北大学文博学院外国留学生赴陕西淳化枣树沟脑遗址参加田野考古发掘实习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260号
  • 【发布日期】2008-04-01
  • 【生效日期】2008-04-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北大学文博学院外国留学生赴陕西淳化枣树沟脑遗址参加田野考古发掘实习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西北大学文博学院外国留学生赴陕西淳化枣树沟脑遗址参加田野考古发掘实习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260号)




西北大学文博学院:
你院《关于留学生赴陕西淳化枣树沟脑遗址参加考古发掘实习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院马来西亚籍本科生柯佳育(JONATHAN KO JIA YI)、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修生陈玮(Chan Wai)、加拿大籍进修生胡安妮塔?梅?麦克杜高(Juanita May McDougall)等3人于2008年4月至7月期间赴陕西省淳化县枣树沟脑遗址参加田野考古发掘实习。其全程活动应由中方人员陪同,不得从事与考古发掘无关的活动。
二、考古发掘实习期间,请你院加强管理,要求上述留学生严格遵守我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俗习惯,且不得从事任何与当地相关法律相违背的活动。
三、请你院在上述3名留学生赴枣树沟脑遗址前,先行将实习日程安排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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