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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8〕47号
  • 【发布日期】2008-04-15
  • 【生效日期】2008-04-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08〕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依法行政,防止执法腐败,确保我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桂芳(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宋建新(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焕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成 员:潘文锋(市机关效能建设室主任)

郑完育(市法院行政庭庭长)

魏 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机关编制和登记管理科科长)

林春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

何 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吴少雄(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

蔡金凤(市农业局法规科科长)

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联系电话:2296730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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